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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拒执法不容 害怕拘留忙履行

  发布时间:2019-03-08 17:16:08


    近日,我院成功执行和解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被告程某于2014年12月8日向中国银行借款20万元用于购车,借款利率6.0667%,期限一年,并约定逾期利率在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同日,梁某向中国银行出具承诺函及结婚证一份,证明其与程某夫妻关系,并自愿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同日,原告武某与王某向中国银行出具个人贷款保证合同,约定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等,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两年。合同签订后,中国银行将借款支付至程某账户,借款到期后,程某尚欠借款本金18万元及利息,2017年3月中国银行起诉程某、梁某、王某、武某四人要求偿还贷款。我院于2017年7月13日作出判决,判令借款人程某、梁某偿还中国银行借款及利息,原告武某、王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8年6月8日,原告武某作为保证人向中国银行偿还11万元借款,并向程某、梁某要求偿还代偿借款,梁某、程某拒绝并表示无力偿还,武某遂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偿还垫付款。

    我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要求偿还代偿借款,遂判决被告程某、梁某共同偿还原告武某代偿款及利息。后因程某、梁某未能如约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申请人武某提供线索,被执行人梁某为某校语文教师。执行干警在得到此线索后立即出发,鉴于不影响学校学习环境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在梁某办公室等待,在其下课回到办公室之后将其带离。

    起初被执行人梁某积极配合,态度良好,但在将其带回法院的路上,梁某拿出手机对执行干警进行拍照并且在车辆行驶的情况下欲开车门下车,执行干警随后靠边停车,准备给被执行人戴上手铐,过程中梁某态度蛮横不配合,且暴力拒执,与执行干警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多名执行干警多出抓伤、咬伤。在将其带到法院后,面对执行法官释法明理,梁某依旧态度强硬。

    面对如此蛮横“老赖”,执行干警当即对其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而此时被执行梁某在听到自己要被拘留时,一转之前嚣张态度,开始认错,并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分期偿还借款,并写下还款保证书。

在执行中,所有被执行人都应依法配合执行,任何人试图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都将受到法律制裁。面对层出不穷的“老赖”,华龙区法院执行干警披荆斩棘,力破执行难。

责任编辑:薛伟聪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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