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简分流改革是最高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题,通过认真总结地方经验提出的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案件规范高效办理。
自河南省高院下达《关于试点基层法院进行案件繁简分流专题调研的通知》,并确立我院为试点基层法院,华龙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按照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充分考量本院执行工作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借鉴其他法院有益经验,多措并大力推进繁简分流执行试点工作有效运行。
华龙区法院每年执行结案5000余件,虽然抽调员额法官充实执行力量,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人力资源统筹管理有待优化;办公环境极其恶劣,办公楼老旧失修,审判庭和执行办公室并存同一办公区域,人员流动量大,办公秩序急需改善;执行工作虽取得初步实效,但执行短板仍然突出,执行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华龙区法院紧抓案件繁简分流试点的契机,应对执行工作的短板和不足、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采取多项大力推进繁简分流试点工作的有效运行。
一是领导重视,全体人员统一思想,以服务大局持续开展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荣延平多次召开繁简分流工作会议,要求全院工作树立一盘棋思想,要以繁简分流改革为契机,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凝心聚力、不忘初心、驰而不息的开展工作,促进执行质效再上新台阶,全力以赴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执行工作机制大胆改革,力保公正高效。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核心价值在于司法强制执行规范、快捷、高效, 将有限的司法资源进行有效配置,最大化利用司法资源,使得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案件各行其道、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华龙区法院执行局主管副院长赵永正多次与各业务庭室长召开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研讨会,每日跟踪进展情况,在实践探索中不断纠正、完善,及时总结经验,始终围绕人员、案件、质量、效率四大核心,全力实现流程环节的高效衔接,着力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建设。
执行局负责人全面领导,统筹负责全局案件的管理、督办、甄别、调查、查控工作。依据执行案件繁简程度,着力改革,打造专门化、类型化、精细化团队建设。通过执行案件的分类办理、机制改革、团队建设、信息化集约执行建设,实现对司法执行工作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运行的规范高效和有效监管。
三是法院资金保障租新址,着力提升执行工作形象。应对执行局办公环境恶劣、新的办公设施尚在施工阶段,经院党组批准,法院投入50多万元用于新办公楼的承租。新的办公设施结合繁简分流改革,合理规范、统筹布局执行工作格局,切实提升执行工作形象,提高当事人对执行管理、接待的满意度。
四是加强执行人员业务培训,强化执行工作规范实效。在新的时代背景,法院执行工作涉及的纠纷案件类别增多、相关的法律关系日趋复杂,且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公开化要求更加严格。应对执行队伍人员结构多样、业务水平层次不一,该院加强专业务知识培训学习,细化各个流程节点操作规范,统一法律文本制作规范。应对实际工作中查人找物困难,积极开展交流学习,总结切实有效的处理方法。
华龙区法院始终秉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执行繁简分流试点工作。随着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华龙区法院执行工作将更加务实高效,让人民群众执行工作方面的获得感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