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2日11时许,被告人孙某某驾驶核载19人而实际载乘41人的豫J76234号中型普通客车,沿濮阳市开州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濮阳市工人文化宫门口处时,被公安人员查获。并于2019年2月22日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濮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
2019年2月28日,华龙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在道路上驾驶客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犯有危险驾驶罪。孙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并系初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孙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有的驾驶员朋友还不太清楚,以为超员驾驶只是交通违章行为,最多就是扣点分、罚点款,其实不然,严重超员型驾驶已经纳入了刑法的评价体系。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罪的情形之一,对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大现实威胁,超员等违法行为容易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超员车辆,载客越多,车辆重心位置改变越大,行驶中偏移、侧翻的概率也越大。同时,转向稳定性下降、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遇到紧急情况根本无法处理,一旦发生事故,就可能群死群伤,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杜绝超员。
“千万别把超员超载不当事,它有可能是刑事犯罪。”小编提醒广大司机,超员型驾驶危害大,请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