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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法院敲响2019年度扫黑除恶审理工作第一槌

  发布时间:2019-02-22 17:06:35


    2019年2月22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亓某某、于某某、彭某某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一案。该案为华龙区人民法院2019年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多名被告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家属、社会群众参与旁听。

    华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7年8月至12月,被告人亓某某作为首要分子,纠集于某某、彭某某(三人系东北老乡)等人在濮阳市东湖方舟小区、竹翠园小区,为他人强揽“背楼”生意、争夺供热站经营权的过程中,帮助看场子、充当打手,多次随意殴打竞争对手,致四被害人轻伤、轻微伤。在上述期间,三被告人还对外高息放贷,多次采用非法拘禁、恶意喷漆、葬礼闹事等非法手段讨债,严重滋扰、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庭审中,合议庭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当庭举证、质证,对是否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指控罪名及犯罪情节等争议焦点展开激烈的法庭辩论,并经合议庭当庭调解,被告人与四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达成协议,自愿按照诉讼请求赔偿原告人全部损失。整个庭审历经5个小时,庭审规范有序,节奏紧凑,让旁听人员感受到庭审的庄严肃穆。

    2019年新春伊始,华龙区法院继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工作大计,早谋划、严打击、重质效、保平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本次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公开审理,敲响了华龙区法院扫黑除恶审理工作第一槌。

责任编辑:薛伟聪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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