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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消费不还钱 团圆日千里押解不停歇

  发布时间:2019-02-21 17:03:18


    正月十五深夜,华龙区人民法院四位法警押解着从青岛北站抓获的女拒执人刘某抵达看守所,历时两天两夜,顺利完成了一场往返1400余公里的押解执行任务,这也是近期以来该院法警队完成的第三起千里押解执行任务。

    2月18日,农历正月十四一大早,浓浓的年味儿还未褪去,华龙区法院拒执办接收到来自青岛北站派出所传来的上网追逃人员落网的消息。拒执办及时向领导汇报,在与案件承办人协商后,依照领导要求,安排法警队刘颖、高燕、魏坤伦、王天四位干警即刻前往落网地点交接网上追逃人员。于是,四位干警紧紧抓住元宵佳节黄金时间点,于当日上午冒着漫天的风雪向青岛出发了。

    异地押解的女拒执人刘某所在的看守所位于青岛郊区,位置偏僻,四位法警一路马不停蹄驱车直达看守所附近用了将近七个小时,一切安排妥当已是华灯初上。正月十五,是阖家团聚、共庆佳节的时候,四人不顾舟车劳顿,核实嫌疑人身份并将一切手续履行完毕,终于踏上回程的路。沿途各家灯火通明,欢度元宵佳节,而四位干警已来回奔波了1400余公里,待将嫌疑人安全送回看守所已是深夜……

    异地押解执行任务中,最大的困难就是路途遥远。执行法警不仅要掌控好异地提押、路途看管中的各个环节,还要克服长途舟车劳顿带来的疲倦,时刻保持警觉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为此,华龙区法院法警日夜兼程,克服疲劳,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依法严格、文明押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细致的措施,圆满保障执行任务的顺利完成。

    “法警工作就是这样,经常要加班加点,遗憾肯定是有,有时甚至有点难过,但看到当事人拿到执行款,看到嫌疑人依法得到审判,就觉得这一切都值了。”

    “钢铁战士”的英勇身姿

    据了解,2016年11月,华龙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及信用卡透支消费不还钱的合同纠纷案件。刘某于2012年间在中国银行濮阳支行申请到一张额度为8万元的信用卡,并于2015、2016年间多次通过网络支付平台透支该卡,累计消费7万余元,但未按照约定偿还欠款。该银行请求判决刘某偿还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共计11万余元。刘某表示对本金没有异议,但对利息滞纳金有异议。法院认真审查双方签订的信用卡领用合约,鉴于签订合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最终认定该合约有效。刘某未按期还款,对合约中利息及滞纳金的约定负有履行的义务。最终判决刘某偿还中国银行濮阳分行信用卡透支本息共计11万余元,若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经调查发现刘某名下房产在执行期间变卖,刘某更是联系不上。面对刘某恶劣的躲避执行行为,执行人员依法将其移送拒执办,刘某被列入网上追逃人员。最终刘某在青岛北站乘车时被当地派出所成功锁定并抓获。

    刘某到案后,经调查,刘某卖掉位于濮阳的房产后便回到山东老家生活工作,以达到躲避不履判决的目的。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即使躲避外地,仍然难逃法院的严惩,刘某深感法院失信惩戒的威慑,主动提供濮阳的亲朋好友为担保人,表示第二日凑齐钱款交付中国银行濮阳支行。最终,刘某于农历正月十六日交付3万元的罚款,并将13万余元的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薛伟聪    

文章出处:法警队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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