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一切成就,都是干出来的。为了攻克执行难,华龙区法院执行干警一直发扬钉钉子精神,夜以继日奋斗在执行一线,蹲点守候、风餐露宿、无私奉献、顽强拼搏,为解决执行难竭尽全力,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2月14号情人节这天,华龙区法院执行局一庭张喜超同志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申请人苗某冒着大雪来到法院向其送上一面锦旗。
2015年4月,被执行人佘某英向申请人苗某借款100000元,同年8月又向苗某借款200000元,约定利息15%,濮阳某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双方约定每个月按时支付利息,但佘某支付了部分利息后,不再支付利息,到期的借款也推拖不还,遂被苗某起诉至法院。我院经审理判决,佘某偿还苗某借款300000元及利息,濮阳市某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因佘某未能如约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佘某履行法律义务。可佘某却玩起了消失,经查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进入执行不能。
即便再难啃的骨头也要啃,执行干警持续关注此案,在得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哪怕磨破了嘴皮子,也要为申请人追回执行款。在经过执行干警多次谈心交流、讲解违反法律严重后果之后,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偿还欠款。
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申请人愿意放弃利息部分,只偿还本金即可,后被执行人在三个月内分批次还清借款,此案得以执结。虽然本案只执结了本金,但是得到了申请人的理解与支持,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温暖了人心。
“执法为民献爱心,公正廉洁好法官”是申请人对张喜超同志的评价,也是对我们全体执行干警工作的肯定。为攻克执行难,华龙区法院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用足强制手段,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干预执行的行为零容忍,切实提升执行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