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法院自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行动以来,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用穷用尽各种强制措施,以法理和人情,灵活应对,积极引导,确保执行的力度和实效,切切实实维护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华龙区法院收到一份申请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申请。安某是濮阳某公司的员工,在操作车间机器时压伤右手,经相关部门鉴定,认定为工伤。双方因工伤赔偿等争议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据双方的答辩和提交的证据,判定该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但依法应一次性支付伤残就业救助金,及安某受伤期间未支付的工资。该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安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收案后,立即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同时查控该公司名下的财产,经反馈该公司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主动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告知其应积极履行义务,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效益不好,暂时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考虑到当前形势下民营企业经营困难,且该公司在法院涉案量较多,系统查控反馈其名下的部分账户已被其他案件查封。执行干警如实告知申请人相关情况,当前情形采取强制措施没有实际效果,但仍对该公司名下已被查封的账户作轮候冻结,并认真甄选其他银行账户作查封处理。申请人表示理解,执行干警并未对案件作终本处理,并持续关注查封账户的财产状况。终于,某日该公司主动找到执行干警,说他们公司一个账户被执行干警冻结,并且账户内刚刚汇入钱款,希望法院尽快扣划了结案件。执行干警惊喜之余也倍感欣慰,总算是帮申请人追回了伤残就业补助金。案件不足二个月顺利执结。
在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并未按照终本程序处理,而是想法设法帮助申请执行人及时实现合法权利,切实把案件了结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生活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