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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百计避执行 上了失信忙履行

  发布时间:2019-01-16 16:30:10


    近日,华龙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在上了失信名单之后,主动履行义务。这体现出了失信“黑名单”的威力作用,也充分显现出了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成效。

    本院于2018年10月29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宋某诉被告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于原告宋某名下,并赔偿原告50000元违约金,于2018年11月29日前履行完毕。调解生效后,王某将房屋所有权如约转移到宋某名下后,但并未赔偿违约金,多次联系未果,甚至开始关机玩“失踪”,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将其拉入失信“黑名单”。王某得到通知后,看到自己上了失信“黑名单”,当即联系执行干警,表示会尽快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希望能将自己从失信“黑名单”中解除,并在第二天就托朋友将赔偿违约金全部交付法院,至此,本案得以成功执结。

    在当前决胜执行难的关键时期,华龙区人民法院进一步扩大失信惩戒力度与范围,将失信被执行人至于阳光之下,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与评判,使其寸步难行、无处藏身。

责任编辑:薛伟聪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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