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部由姚晨、倪大红、郭京飞、杨祐宁、高鑫、高露、李念等人主演的电视剧《都挺好》的热播将家暴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各个主角的名字轮流霸占各个社交媒体头条、热门,这大概就是“家丑外扬”的教科书模板了。
有人说,《都挺好》就是一部《家暴指南》。
那我们先来理清一下剧情关系:苏大强和他老婆是长辈,他们的三个孩子由大到小是:苏明哲、苏明成、苏明玉,苏明成的老婆叫做朱丽。
苏明成是啃老的妈宝男,本来和老婆朱丽恩恩爱爱、郎情妾意,结果到了第三十集,苏明成因为朱丽骂他是妈宝男而恼羞成怒,气晕的他伸手就给了朱丽一巴掌,不过打完之后,苏明成立马就意识过来自己做了什么,但此时他想跟朱丽道歉已经不行了。
这也在网络上引起了一阵热议,男人在情急之下动手打人,这到底算不算家暴,又能不能被原谅呢?
不能!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事实上,苏明成已经不是第一次打家里人了。对于他的亲妹妹苏明玉,他打起来更是一点不痛心!苏明玉除了满脸的淤血,还被打出了骨裂!而且他打完之后径直就跑了,苏明玉一个人在地上趴着都站不起身,如果不是刚好家里有人,都没人送她去医院。所有人看到她的伤都不敢相信,一个哥哥会对自己妹妹如此下狠手。然而,苏明成对苏明玉的暴力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你可别觉得这只是一个电视剧里的戏剧冲突,事实上,家暴可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常见。数据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约25%的存在家庭暴力,其中90%受害者是女性,每年有15.7万名女性自杀,其中60%是因为家庭暴力导致,我国家暴致死约占女性他死因的40%以上。受家暴女性最短遭受3年家暴后才会报警,最长遭受40年,平均在被虐待35次后才会报警。全世界有60%-70%的女性遭受过亲密关系者的虐待。
世卫组织总干事李钟郁博士曾经说过:“妇女在家中比在街上更容易面临暴力危险。”家庭暴力的出现不仅对个人的生理、心理造成很大的伤害,也会动摇社会稳定的根基。
可是呢,可不要以为家暴就等于“老公打老婆”、“男人打女人”,我们所有人都可能是家暴的直接受害者。儿女、父母......这样的社会新闻一搜一大把。更出乎意料的是,男性也会成为被家暴的对象。《都挺好》里面的苏大强就是一个典型,他曾经被因为藏私房钱,而被老婆打耳光、罚跪,导致他对老婆充满恐惧。女性对男性在肢体上或精神上施暴,大多被归类于“怕老婆”或者“妻管严”,极少有人意识到这也有可能是一种严重的“家暴”行为,受害者更鲜少求助法律的保护。去年十一月底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布了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的家暴调查数据,数据显示在我国男性受到家暴的比例达19.9%,女性为22.9%,这个比例相差甚微并且前者的比例仍有上升的趋势。
家暴也不仅仅是打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就像剧中喝醉酒的苏明成半夜冲到苏大强家兴师问罪,大吼大叫、大声敲门,把苏大强吓得躲在屋里不敢开门。而这之前,苏明哲埋怨弟弟苏明成没有好好照顾苏大强,于是苏明成一反寻常地“关心”起他来,又是做粥,又是24小时贴身陪护。但事实上,这种精神暴力反倒让苏大强瘆得慌,吃饭吃不香,晚上也睡不好,“感觉自己活在监狱里”。实施精神暴力的过程是对施暴对象人格的逐步腐蚀和瓦解的过程,而且所有的施暴过程都在暗中进行,外人很难知道发生了什么,家庭精神暴力的受害者很难用语言形容自己受到的伤害和压迫。身上的伤可以遮、可以治愈,但精神上的伤害却是最难治愈的。
近年来,网民对家庭暴力的认知从“男性是家暴的施暴者”到“家暴不分性别”转变,从关注肉体暴力到关注家庭精神暴力、冷暴力,表现出民众、媒体乃至学界对家庭暴力越来越高的关注。当然,为家庭暴力伸张正义绝对不能仅仅停留在“关注”层面,家庭暴力的求助更不应该只依赖“媒治”的舆论力量。我们需要更完备的意识和更健全的法律体系来维护受害者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在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作为我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共六章38条,于2016年3月1日开始施行。《反家暴法》的正式实施,明确了家暴范围,明确了救助机制,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中国首次以“家事”立国法,明确“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标志着家暴属于“家务事”的时代正式终结。
弱势群体在遭遇家暴后,要高举法律武器,注意留存证据,及时求助,勇于在家庭暴力中合法维权。家暴是家庭和社会的“毒瘤”,对家庭和社会都是致命的伤害。以身作则,树立良好榜样,是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应做的事;营造良好家风氛围,建设文明家庭,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该争取的事;反对家庭暴力,保护弱势群体,是当代每一位公民都应承担起的责任。
反对家暴,我们每个人都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