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远离犯罪,健康成长,建立法院与校园良性互动工作机制,促进中小学生增强法制观念与自我防范意识,5月31日上午,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委派的法官王照民在华龙区第三中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生们迎来了他们的“法律园丁”。
主讲法官结合发生在学生身边一些典型的案例,围绕青少年为什么需要学习法律知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以及青少年如何加强对犯罪的防范意识等问题,深入浅出剖法析理,给同学们呈现了一场精彩的法制讲座。
讲座结束后,师生们对此项活动普遍给予积极的反映,认为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同时也积极引导了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这是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委派的十余名“法制副校长”集中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其中一课。该院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在辖区校园内推行刑事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就以后法院与教育部门如何及时交流,建立法院与校园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宣传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同时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无力的司法保障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