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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调解 一举执结俩案件

  发布时间:2018-09-28 10:15:20



    近日,执行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让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一举执结两件案件。

    据了解,2016年某公司分别向杨某、林某借款10万、20万元,借款到期后,该公司并未偿还借款,杨某、林某向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判决该公司偿还杨某、林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杨某、林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公司的财产进行查控,并对被执行公司作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要求该公司来到法院申报财产。但被执行公司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又向被执行公司作出罚款决定书。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收到罚款决定书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忙找到执行法官称因公司经营困难无力履行义务,但愿意以实物抵债。执行法官通过查控反馈结果确认被执行公司确无履行能力,且实物足以抵偿欠款,便向申请执行人杨某、林某告知了这一情况,但杨某、林某坚决要求被执行公司支付现金。

    执行法官见到这一情况,当即对申请执行人杨某、林某展开工作,告知经线上、线下查控结果反馈被执行公司确实无履行能力,而杨某、林某也未提供被执行公司的其他财产线索,除抵偿债务的实物外,被执行公司已无其他财产。经过10余次拉锯式调解,申请执行人杨某、林某终于同意被执行公司以实物抵偿欠款,两件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刘峥嵘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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