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采用妥当的执行手段,不但执行了全部案款,还让两位老人重归于好。
据了解,2016年被执行人黄某某因故向申请执行人石某某借款3万余元,借款到期后,黄某某向石某某偿还数千元后称没钱拒不履行。石某某催要无果后起诉至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黄某某偿还石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黄某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石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阅卷了解情况,发现申请执行人石某某系被执行人黄某某的弟媳,且双方当事人年事已高,决定采用调解的手段执行本案。执行法官先是通过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黄某某有履行能力,后赶往被执行人黄某某家中。被执行人黄某某得知执行法官得来意后,表示不愿意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察觉黄某某与石某某之间似乎有些恩怨。执行法官当即对黄某某展开工作,发现讲解法律知识的成效不明显后,又从侧面入手,跟黄某某聊家常,说心里话。
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工作,被执行人黄某某的态度有所缓和。执行法官察觉这一情况后,马上对双方当事人一同进行工作,终于解开了黄某某与石某某的心结,重归于好。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黄某某年事已高,又只有养老金收入,经过申请执行人石某某的同意,采取按月扣除的形势履行义务,并于近日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