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借助拒执程序的强大威慑力,执行法官从一名被执行人手中拿到了执行款,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
据了解,被执行人王某某向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借款12万元并以名下房产作为担保。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王某某并未偿还借款,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向濮阳市华龙区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判决王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陈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阅卷了解情况,并对被执行人王某某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经网上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并无财产,而线下查控显示,王某某仅有提供担保的住房一套。执行法官当即对该房产进行实地调查,发现涉案房屋中有多户人家居住,执行法官对王某某及其家人说明了情况,但其家人拒不搬出涉案房屋,态度强硬。执行法官多次对王某某展开工作并作出搬迁裁定,限王某某及家人于期限内搬出房屋,但王某某及家人坚持不搬迁,还找来案外人强占房屋。鉴于王某某阻碍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王某某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期满后,被执行人王某某仍坚持不搬迁。
鉴于被执行人王某某拒不配合法院工作,还阻碍执行行为的情况,执行法官告知王某某将追究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王某某得知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忙凑钱将执行款送到执行法官手中,案件得以执结。案件执结后,申请执行人陈某某法官特地送来一面锦旗,以表示对执行法官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