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迎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来河南督导工作,根据华龙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和安排,华龙区人民法院作为第三督导组,在党组书记、院长荣延平的带领下,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对长庆办、大庆办、任丘办、中原办四个街道办事处的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督导组一行四人通过实地查看台账、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上述街道办事处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主要对在组织机制、线索排查、宣传动员、台账整理与材料收集、活动载体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通过督导检查,被督导的街道办事处基本能按照工作部署有序开展,逐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主要表现在:一是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都普遍重视亲自参与,是第一责任人,均成立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关机制;二是资料整理比较齐全,基本能按照重点督导内容细化要求整理,有会议通知、会议纪要、成立领导小组文件、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文件、线索摸排表、打击情况简报等;三是活动载体丰富多样,在社区、村镇悬挂张贴联合公告、宣传标语、宣传条幅,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编印发放资料宣传涉黑涉恶犯罪,组织专题文艺汇演,操作性趋于实用。
第三督导组组长荣延平指出,扫黑除恶工作是党中央和省委部署下来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历时三年,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安,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一方面可以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另一方面,也为基层党委政府依法推进工作提供了强力保障和法制支撑,要高度重视。
通过此次督导活动发现,个别街道办事处存在问题,为了保持扫黑除恶工作的持续动力,荣延平向被督导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建议:一是明确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定期召开阶段性会议,总结经验;二要做好基础性工作,做好资料台帐的收集管理、归类建档工作,掌握“应知应会”知识;三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加大线索上报力度,发动群众找线索,打一场人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