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行法官在拍卖被执行人车辆后发现被执行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在告知申请执行人后,执行法官决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申请恢复执行。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朱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录、李某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并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无奈之下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阅卷了解情况,并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被执行人称无钱拒不配合执行,也不来到法院说明情况。执行法官对二被执行人做出了失信决定书,将二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但二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又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通过线下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小轿车一辆,执行法官立刻对该车辆进行查封,并进行评估、拍卖程序。之后,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手段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但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法官确认被执行人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向申请执行人朱某某告知了这一情况,并决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对朱某某表示,终结本次执行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结束,当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朱某某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得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