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行法官通过司法拍卖手段促使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结案。
据了解,2013年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借给被执行人于某某80万元用于投资,借款到期后,于某某偿还15万元本金后拒不履行剩余部分。王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于某某偿还王某某借款65万元,判决生效后,于某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某无奈之下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阅卷了解情况并与被执行人于某某取得联系。于某某来到法院后,声称因投资失败无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义务,也不申报财产。执行法官根据“四查”反馈结果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但通过线下查控发现,被执行人于某某与其妻子卢某某共同共有一套房产。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该房产进行查封,并对该房屋进行评估,准备拍卖该房屋中于某某占有的份额。于某某得知房屋要被拍卖,这才慌了神,赶忙找到执行法官要求履行义务。
经过执行法官的工作,被执行人于某某的妻子卢某某出资购买了共有房产中于某某的份额,并以购房款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也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得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