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行法官通过追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某龙公司与某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某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某龙公司货款。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并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无奈之下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受理后,执行法官查阅卷宗后,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称公司没有执行能力,但经过执行法官网上与赶赴被执行人某乐公司所在地的实地考察,发现被执行人某乐公司名下账户中有大额流水。确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执行法官又联系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陈某某,但陈某某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态度强硬。鉴于被执行人某乐公司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执行法官决定追究被执行人某乐公司及公司直接责任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对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某上网追逃。
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得知自己被网上追逃后,十分害怕,赶忙托人来到法院履行义务,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