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7点,华龙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永正坐镇指挥中心,由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刘江涛带领执行二庭全体人员共计15人乘三辆警车前往位于新习乡一强制执行现场。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某在土地承包到期后拒不返还土地,经两级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李某将涉案土地返还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王某。执行法官多次对被执行人展开工作,通知被执行人返还涉案土地,但被执行人李某拒不返还,态度强硬。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维护法律权威,尽快结案。华龙区法院经过合议,决定对被被执行人强占的土地进行强制执行,并制定了周密的执行计划。
7月26日上午7点多,区法院集中执行二庭全体执行干警十余人参加执行。行动开始前,刘庭长做了简要的动员讲话,随即3辆警车出发前往执行现场。7点50分,执行人员到达执行现场,即位于新习镇某村的被执行人强占的土地。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控制现场,并前往被强占的涉案土地进行拍照录像留存证据。后执行干警在当地村委会板子的大力配合下,陪同身患残疾的申请执行人一同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但被执行人外出务工不在家中,仅有被执行人的母亲在家,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的母亲说明了案件执行情况及对涉案土地强制执行的情况,但被执行人的母亲拒绝返还土地。执行法官当即对被执行人的母亲展开工作,现场释法,说明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但被执行人的母亲仍拒不履行返还义务,态度强硬。鉴于被执行人的母亲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决定对涉案土地进行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的母亲作出执行裁定书,将涉案土地强制返还给申请执行人。整个执行过程全程拍照、摄像,返还土地时也进行了拍照、录像留存证据。
执行结束后,涉案土地当场返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十分满意,对执行干警的工作表示十分感激和理解,当地村民也对执行干警的工作及现场释法的行为表示称赞。土地返还后,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