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濮阳中院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相关部署要求,华龙区法院迅速采取行动,第一时间向区委做了汇报,并对尚未办结的所有涉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分类制定台账,迅速安排开展约谈。7月25日上午,华龙区法院联合区纪委召开涉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集中约谈会,区纪委常委魏振锋出席会议。本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永正主持,党组书记、院长荣延平,执行局副局长闫军勇参加会议并讲话。失信公职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媒体记者代表等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赵永正副院长宣读《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的公告》,闫军勇副局长宣读华龙区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荣延平院长强调,涉特殊群体失信被执行人严重损害了公民合法权益,破坏司法权威、法律公信力、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法院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主责单位,要把此类问题作为当前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案件实质性执行。希望此次被约谈的涉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配合法院工作,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义务或制定切实有效的履行计划。
纪委常委魏振锋表示,涉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会严格按照相关纪律及时处理,所在单位领导也必须高度重视,主动担负起监督、督促、教育责任,从大局出发,维护好单位的良好信誉。一是倡导涉特殊主体、公职人员应具备更全面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标准,更应该主动执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自身公职人员的形象。二是要求涉特殊主体、公职人员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三是强调区纪委、监察委将加大惩处力度,对拒不履行的涉特殊主体、公职人员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应开除公职,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通过约谈教育,涉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认识到,公职人员在人民群众面前,代表的是组织形象、政府形象,乃至国家形象,应做诚信引领者,守法表率者,而不是解决执行难路上的一块“绊脚石”,一定会从自身应有的素质做起,从大局出发,带头践行诚实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