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龙区法院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在李法官的工作下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执结。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胡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王某某赔偿申请执行人损失。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某并未履行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强制执行后,承办此案的李法官立刻传唤被执行人王某某,但王某某拒不履行义务,也不来法院。李法官遂将被执行人王某某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王某某的儿子王某得知父亲被拘传,赶忙来到法院履行了部分义务,并为父亲担保签订了还款协议。但协议约定的时间到期后,被执行人王某某并未履行赔偿义务,其子王某也不履行其担保义务。见到这种情况,李法官当即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及其子王某展开工作,讲明法律条文,讲解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
在李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王某某及其子明白了自己的错误,缴纳了执行款,案件得以执结。
执行局 张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