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执结,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劝导下,在早上五点主动将执行款送到法院。
据悉,申请执行人某商贸公司诉倪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倪某某偿还商贸公司货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倪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某商贸公司无奈之下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强制执行后,承办此案的常法官当即联系倪某某了解情况,倪某某坚称该笔货款实际由其子使用,倪某某只是代签欠条。面对情绪激动地倪某某,常法官静下心来做倪某某的工作,细心讲解法律条文,让倪某某了解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同时又积极联系倪某某的儿子,告知他案件情况。
经过常法官细心地工作,倪某某明白了拒不履行偿还义务的严重后果,倪某某的孩子也明白了其犯下的错误。倪某某赶忙凑齐执行款,早上5点送来法院,案件得以执结。
(华龙区法院 张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