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司法公开是衡量法治发展的标尺,是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致力于把巡回审判作为司法公开的一条重要路径,尤其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具有社会教育意义的案件,尽量通过巡回审判方式进行审理,并当庭公布审判结果,让百姓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服在心里。
2018年5月31日上午8时30分,华龙区法院少年法庭将一起由物业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的审理现场搬到了清华社区服务中心,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物业公司、社区群众观摩旁听,从而见证法院对案件公平公正的处理过程,同时拉近老百姓与法官的距离。
被告人王某在南海路某小区管理物业期间,在其办公室内,因车辆停放问题与该小区业主被害人蒋某发生争执,王某将蒋某鼻部殴打致轻伤二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侵犯了公民身体健康权利,已犯有故意伤害罪。鉴于王某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适用缓刑,并赔偿蒋某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
居民认真旁听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对案情展开了讨论。“打人的代价太大了,遇到问题可不能再冲动了。”一位居民在看完庭审后表示。本次庭审进社区对于社区居民如何依法妥善处理物业、邻里矛盾纠纷具有较强的法治教育意义,冲动不仅不会达到“出一口气”的目的,反而导致双方的损失扩大。巡回审判制度的介入,一方面可以处理已经发生的矛盾,避免进一步激化,另一方面通过法制宣传、送法入社区等形式,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树立公民遵纪守法的观念,预防新纠纷的发生,最大可能的减少居民之间不必要的矛盾冲突,缓解社区治理的压力,有利于社区和谐。
该案审判长、华龙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李春阳:“走进社区的目的,一方面是让群众了解法院、了解法律、了解法庭,另外一方面法庭也把我们自己法治的理念,通过这些大家关注的案件、涉及民生的案件,走进社区里面去。”
“这个案件不仅关系到社区物业与业主的利益,还是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的有力举措。”华龙区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尚茂生说。
如何在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的同时兼顾庭审公开、便民诉讼,一直是华龙区人民法院的不懈追求。近年来,华龙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在继承巡回审判这一传统工作模式的基础上,以巡回审判为载体,兼顾便民诉讼、司法公开、院媒协作、普法宣传等工作职能,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政治处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