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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执行 要回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8-05-30 17:04:50



    5月29日,一起抚养费纠纷在孔法官的努力下得以结案,申请执行人终于要回了孩子的抚养费。

    据悉,申请执行人吕某某与被执行人齐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齐某某支付抚养费至子女年满18岁。判决生效后,齐某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支付义务,吕某某无奈之下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强制执行后,承办此案的孔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齐某某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并根据查控反馈结果,将被执行人齐某某的工资账户予以查封。但孔法官随后发现,齐某某将工资账户变更至其他账户,孔法官当即将齐某某传唤至法院,要求齐某某汇报财产情况,但齐某某仍坚称无财产。

     鉴于齐某某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法院经过合议决定对齐某某处以拘留措施,齐某某一听要拘留,立马慌了,赶忙让家人把执行款送到法院,案件得以执结。

(华龙区法院 张燚)

责任编辑:刘峥嵘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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