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落下帷幕。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百般抵赖、抗拒执行,但最终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得以执结。
据悉,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等人诉被执行人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赔偿原告损失。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王某某只得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强制执行后,承办此案的董法官立刻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展开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登记在公司名下的100余辆大型运输车均系他人挂靠车辆。又经过多种途径,董法官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人庞某某传唤至法院,约谈中庞某某称其本人及公司均无财产。
正在案件陷入僵局之际,董法官突然查出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人并非庞某某,公司的流水全部通过某私人账户流转。董法官经过侦查确认后,再次将庞某某传唤至法院,在证据面前,庞某某承认自己并非真实法人,公司控制人为裴某某。董法官当即传唤裴某某来到,但裴某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法院经过合议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裴某某采取拘留措施,裴某某的家人这才慌了神,将执行款送到法院,案件得以执结。
华龙区法院 张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