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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开门接访 化解信访积案

  发布时间:2017-12-27 10:33:47


    为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更好地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华龙区人民法院一直坚持院领导接访制度。近日,华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荣延平成功化解一起历时十余年、信访百余次的信访积案。

    据悉,2001年,华龙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高某,(委托代理人陈某,系高某亲属)诉濮阳市公共交通公司、李某超、李某伟人身损害纠纷一案。该案经华龙区法院一审和重审,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作出终审判决,要求被告赔偿原告部分损失。原告认为华龙区法院在一审和重申中以其证据不足,未履行原告举证责任,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实属不公平。为此,原告委托代理人陈某从2003年9月20日起,十多年、数百次向区、市、省、最高法院、政法委、人大、纪检委、媒体等部门投诉信访,要求还他一个公道。

    由于原告10多年来一直奔波在信访路上,无心经营家庭生活,导致生活困难,华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荣延平得知该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调阅全部卷宗。荣院长发现,华龙区法院两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源于承办法官没有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和水平,过分强调其举证责任,追求法律效果而忽视了社会效果和安定和谐。荣院长主动与信访人联系,邀请他面对面沟通共同解决问题,在接访中采取拉家常的方式安抚陈某情绪,等对方处于冷静放松状态后,慢慢引入主题,耐心讲解法院的工作性质、审判程序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该案一、二审的判决书公正客观的分析案情,并对承办法官机械执法、单纯办案、方法简单导致信访人对法院审判工作缺乏理解,不断上访,表示诚挚的歉意。针对当事人家庭生活拮据情况,荣院长主动协调为其申请了帮扶救助资金5000元。陈某被荣院长的耐心诚心所打动,表示不再信访,回归正常生活轨道。一起历时十余年的信访案件以调解方式成功落下帷幕。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和每位法官始终遵循的宗旨。荣延平院长强调,华龙区法院要从源头抓起,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产生,着力提高业务素质,从审判质效、队伍素质方面着手,强化法官责任担当意识,兼顾“两个效果”的统一;要改进司法作风,充分理解和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发挥调解与判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比较优势,真正解决群众困难;要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法官释法说理意识和能力,做好当事人答疑解惑工作,加强“信访窗口”建设,继续推进院领导接访常态化,畅通诉求表达。切实做到标本兼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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