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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 执行不止

  发布时间:2018-02-17 10:00:57





    2月16日,农历大年初一上午7点,当人们还沉浸在过节的喜庆气氛中时,华龙区人民法院确是另外一番景象,警灯闪烁,华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荣延平,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永正,党组副书记、执行局局长袁春喜亲临一线指挥,就“新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兑现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濮阳两级法院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新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活动自2018年2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

    7点15分,执行人员来到濮阳市颐和花园小区,杨某明申请执行王某会、李某借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在履行了一部分法律义务后再没有履行,根据今天的执行预案,决定对二人进行拘传。在其住所门口,经执行人员多次敲门并喊话,屋内始终没有动静。7点40分,执行人员又来到该小区另外一被执行人李某川家,但也是屋门紧闭,门上春联也未贴,家中无人。

    8点17分,执行人员忽然接到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当事人张某某的电话,说家住王助乡乜村的被执行人王某华在村里出现,执行人员迅速反应,驱车三十余华里,赶往目的地。不巧的是被执行人刚刚出门去串亲戚了。执行人员赶到其家中,将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告知了其家人,希望他迷途知返,抓紧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对他采取严厉的强制及惩戒措施。

    在濮阳市玉门路丽都小区一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因其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执行人员决定对其名下房产予以评估,并对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法院将依法对其财产予以司法拍卖。

    在此,华龙区法院告诫所有被执行人,“讲诚信、过好年”,否则“班房”里面把亲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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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7日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阅邮件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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