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华龙区人民法院在近期开展的“新春专项执行”活动中,以柔性执法为主,强制执行为辅,顺利执结了一批案件。其中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尤为突出。
据了解,张某某骑乘两轮电动车与任某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张某某住院治疗一月有余。轻型厢式货车的车主王某某因未给事故车辆购买交强险对本案承担连带责任。因双方协商未果,张某某遂向华龙区法院对王某某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王某某赔偿张某某各项损失共计九万余元。因王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张某某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多次向王某某下达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王某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人员多次去其家中找寻未果。
在狗年春节到来之际,适逢全市两级法院开展“新春专项执行”活动。除夕夜,在得知王某某已回家过年信息后,执行人员于大年初一一大早,就驱车三十余里赶往被执行人王某某家中。为照顾被执行人情绪及本地风俗,执行人员决定将车辆停放在被执行人王某某村口,徒步赶往王某某家。到达王某某家时,不巧的是王某某已外出走亲戚,执行人员遂耐心劝说其家人,说明了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王某某的姐姐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做被执行人工作,并承诺在过年后初七开班当天前往法院处理此事。
初七上午8点钟,王某某的姐姐如约而至,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