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9位农民工申请执行人兴高采烈的来到华龙区人民法院,领取了法院执行过来的本应属于他们的血汗钱。
据悉,2016年刘某某等9位农民工被胡某某雇佣,在辽宁省大连市从事建筑外墙涂料粉刷工作,工程完工后,胡某某一直未向刘某某等9人支付劳务工资3万余元。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讨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无奈之下,刘某某等9人分别将胡某某等人告上法庭,判决书生效后,胡某某等人仍未履行法律义务。
系列案件立案强制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胡某某本人也到院申报了个人财产,并承诺在2017年年底前履行义务。但约定期限到期后,胡某某以在外地催收债务未到账为借口拖延执行,法院执行人员多次联系胡某某履行义务,均未果。
在我市两级法院开展的“新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中,华龙区法院执行人员获悉了胡某某已回家过年的信息,大年初七一大早将被执行人胡某某拘传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被执行人胡某某仍拒不履行,且态度恶劣。为维护法律权威,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胡某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迫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胡某某家人于2月27日上午将拖欠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等9人的3万元工资款如数交付至法院,9个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