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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为民 高效办案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发布时间:2019-07-10 18:09:03


    2019年7月5日,当事人项某某向濮阳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体化处理中心送来“倾心为民、高效办案”的锦旗,对濮阳市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能够快速处理其交通事故纠纷,并及时拿到赔偿款表示感谢。

    2019年4月27日7时30分,被告人单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濮阳市苏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106国道交叉口东300米处,与沿此路由东向西行驶的原告项某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项某某受伤。

    在项某某住院期间,被告单某某拒绝赔偿,即使在交警部门认定事故由单某某负全责的情况下,单某某仍然分文不拿,妄图以没有钱来逃避责任。

    项某某无奈诉至濮阳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体化处理中心,翟献宽法官受理了此案。在了解了项某某的实际情况后,翟法官当即安排干警立案,并约定两个星期后约见双方代理人。

    约见当天,面对顽固且伴有抵触情绪的单某某,翟法官与干警许绍洋充分利用法律知识,为双方调解,耐心讲述了此次事故中被告给原告带来的伤害、应负的法律责任,和若不予赔偿会收到的法律后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十几分钟的时间,单某某态度终于转化了,“人家的治疗费我该拿,她花去5778元我给她拿6000元,但是误工费还有其它钱,请法官您给对方好好说说就别让我拿了,我一个60多岁的人挣钱也不容易。其实,我也知道人家有委屈。”

    许绍洋干警又与原告项某某一方协商,项某某表示一开始就只希望对方赔偿治疗费,并没有要求赔偿误工费等,只是因为对方百般抵赖才被迫诉至法院。至此,该案不到半个小时,就迅速和解结案。尽管离正当的赔偿请求相差一半,但双方都对结果表示满意和认同。

    濮阳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体化处理中心自今年4月11日揭牌,在华龙区法院孟轲法庭庭长李红权、副庭长翟献宽和全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实现了濮阳地区道路交通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线下部门一体化办公,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站式服务。截止目前,华龙区法院“道交一体化”各类数据均位于全省前列,调解申请案件量位居全省第二;已接收调解案件600件,位居全省第三;调解完成案件量341件,位居全省第五;调解成功案件量243件,位居全省第四;已接收调解申请总金额3841万元,调解成功申请总金额1431万元,调解成功达成总金额2018万元;调解成功率达71.26%。

责任编辑:薛伟聪    

文章出处:孟轲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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